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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本所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损害。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未经核实的律师函,更不会要求客户通过不安全的链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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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4日

法官眼中有效的量刑辩护 ▏京师律所“刑辩实务大讲堂”系列讲座第二期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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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普遍适用的背景下,精细化的量刑辩护成为有效辩护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探析有效的量刑辩护的路径,3月30日下午,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组织开展了《法官眼中有效的量刑辩护》主题讲座。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北京市某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蒋为杰担任主讲人,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副院长、原某高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梅育作为与谈人,为广大律师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辩护实务课程。

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兼刑辩研修院院长陈琦,京师律所刑委会副主任马里,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李齐广,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副院长杨振忠、贾保民,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秘书长艾行利,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副秘书长刘一鸣、张国伟,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赵荔、师立康等50余名律师共同参与,讲座由京师律所刑委会理事张佩主持。

蒋为杰副院长围绕“罪名的改变”和“数额的减少”两大方面阐述了有效的量刑辩护的类型。在“罪名的改变”这一类型中,主要讲述了5大情形:行为性质的弱化、主观故意的缺失、责任主体的改变、占有目的的模糊、期待可能性的降低,并引用五项案例进行佐证。在“数额的减少”这一类型中,蒋为杰副院长首先讲述了“客观超过数额的拒斥”的情形,以“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为例强调了“疑罪从无”与“主客观相一致”的证明标准。此外,通过对系列案例的分析,他对“案发前退还数额的扣除”“转请托诈骗中数额的分离”依次进行了详细阐释,在场律师受益颇多。

梅育副院长就本次讲座主题进行了与谈。他从找准关键要害问题、理解情节本质、关注情节细节、注重酌定情节等方面谈了量刑辩护、有效辩护的实务把握。他强调,刑辩的关键在于精准预判、抓住要害、突出重点;细节既可能关乎罪与非罪,对量刑也有很大影响,在死刑案件辩护中,细节的区分甚至可能就是生死之别;要从自首、立功等各种情节的本质入手,对情形多样的实务问题进行精准把握;要评估情节的可能作用大小,据此提出相应辩护意见;酌定情节虽然名为“酌定”,但却往往非常重要,要特别注重挖掘案件的各种酌定情节,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才可能取得最佳辩护效果。最后,他也谈到了量刑辩护中的刑事风险防范问题,建议律师要秉持敬业、专业的态度,在实务积累中成长进步。

讲座过后,在场律师围绕讲座主题进行提问,各位讲师针对相关疑问给出了详细答复。随后,由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为蒋为杰、梅育两名讲师颁发了刑辩研修院讲师聘书。

此次讲座的开展,极大调动起律师学习积极性,有助于律师提升自身辩护能力,在庭辩中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未来,京师律所刑委会刑辩研修院将继续开展专业讲座及活动,促进律师之间的专业交流与业务研讨,为巩固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增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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