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各界公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京师律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件向社会公众发送伪造的律师函,这些邮件谎称受某满公司委托,内容涉及催收逾期欠款,并在邮件中附带假冒的法院链接,意图诱骗当事人点击并实施诈骗行为。
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本所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损害。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未经核实的律师函,更不会要求客户通过不安全的链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信息披露。
对于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请广大公众保持警惕,谨慎判断。如需了解有关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联系本所官方客服(4001-666-001),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对此类诈骗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4日
林长青,女,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士,京师企业家权益保护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民商事案件资深律师。
专业领域:
林长青律师专业从事民商事案件诉讼业务、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近十余年,擅长婚姻家庭类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业务领域;
在多年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多方位的诉讼技巧以及丰富的诉讼经验,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出众的逻辑思维、沟通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以其独特的思维方式,扎实的理论功底博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社会职务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 调解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婚姻家庭与继承研究会研究员
京师企业家权益保护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北京电视台《律师请就位》特邀律师
代理、参与的案例:
刘某诉北京方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孙某诉河南中原高速公路人身损害赔偿案
陆某诉黑龙江完达山乳业股份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广州动漫诉万意百货商标侵权案;
何某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田某某、杨某某诉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山东济宁某集团公司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与中铁某某集团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丁某某与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沈某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支行借记卡纠纷案件等近百起民、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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