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各界公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京师律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件向社会公众发送伪造的律师函,这些邮件谎称受某满公司委托,内容涉及催收逾期欠款,并在邮件中附带假冒的法院链接,意图诱骗当事人点击并实施诈骗行为。
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本所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损害。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未经核实的律师函,更不会要求客户通过不安全的链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信息披露。
对于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请广大公众保持警惕,谨慎判断。如需了解有关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联系本所官方客服(4001-666-001),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对此类诈骗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4日
姓名:汪 嘉
学业背景
1991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0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相关资质/职务
1998年---获得律师执业资格。
2000年---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承销类)。
2012年---通过全国体育经纪人资格考试。
工作经历:
2014年4月-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1年5月-----2014年4月,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8年4月——2011年4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4年4月——2008年3月,北京市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0年8月——2003年10月,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年11月——2000年8月,清华紫光投资顾问公司,法律顾问。
1991年9月——1998年10月,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法律顾问。
主要业务领域:
在投资,并购,企业改制,证券发行上市、房地产事务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在谈判、法律文件写作、诉讼方面均有一定能力。
近年来负责的部分项目或事务:
一、以下公司改制及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全部法律事务(尽职调查、改制方案制订、谈判、法律文件的出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
有研亿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家有色金属研究院改制设立)
第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第一重工集团改制设立)
鹤壁煤电股份公司(系鹤壁煤电集团公司改制设立)
二、以下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全部法律事务(尽职调查、并购方案制订、法律文件的出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组新疆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与德国慕再集团重组及整体变更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与成都春熙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项目
京能集团与宁夏自治区政府的资产重组项目
Wakee.Holding.Inc并购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津港储运有限公司与天津港储运有限公司的并购项目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镇江林业机械厂项目
三、以下特殊行业公司设立的全部法律事务(尽职调查、并购方案制订、法律文件的出具)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
北方基金管理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下属控股外资企业
四、以下公司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事务(融资方案制订、现有融资体系整合、项目取得与开发、项目转让、诉讼等)
中国民生银行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联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亚克林业(重庆)有限公司
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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