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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师郭延虎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就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的问题发表专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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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京师律所高新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就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的问题发表专业法律观点。对于个别游客出现针对国家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的不文明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京师律所高新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京师律所郭延虎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所指的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并不以实际造成损害结果为处罚前提。如果行为人有故意损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就可能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后果。如果真实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意义上的故意包括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比如说行为人明知这个文物有千年的历史,而当事人却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故意。郭延虎律师呼吁大家要文明出游、爱护文物,共同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律师简介

郭延虎律师

京师律所高新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

执业年限:十八年

曾六次荣获京师优秀部门主任奖

协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朝阳律师协会宣联委副秘书长

朝阳律师协会公司业务研究会委员

社会职务:

《中国影响力智库》专家

北清商学院EMBA导师

《京城大律师》专家顾问

中国政法大学实践导师

北京电影学院法制教育讲师

燕京理工学院特聘教授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房产纠纷、股权纠纷

客座栏目: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天下财经》嘉宾律师

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新媒体《律师说》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这里有说法》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嘉宾律师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京城大律师》嘉宾律师

新浪会客厅嘉宾律师

社会荣誉:

北京市朝阳律师风采大赛冠军

全国高校民商事模拟法庭大赛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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