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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 京师律师李耀代理血清类非法经营案,实现全案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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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耀

近日,京师律师李耀辩护的血清非法经营案,在一审实刑、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变更管辖后,历经两年半,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的无罪结果,且同案均不起诉,实现全案无罪。至此,当事人自2021年刑事立案后所蒙上的阴霾,终于一扫而空。

一、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因有偿将检验后剩余血清提供给部分医药企业以进行产品质控,而被指控非法处理医疗废物构成非法经营罪。此举实际上在医疗机构非常普遍,甚至部分著名三甲医院已经默许存在,在国内医药企业、医药研究机构普遍无可用血清供产品质控的现状下,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业发展。

本案案发背景十分特殊。新冠防控期间关联案件涉及国家生物安全,而在侦办该案期间发现本案线索,经公安部批转,由唐山路北区公安分局以国家安全案件立案,具体以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罪侦办,后改为非法经营罪。

二、办案策略

本案辩护,面临三座需要攻克的大山:第一,存在国家生物安全背景因素;第二,公安部批转线索;第三,关联案件已按非法经营罪先行判决。以上,使得案件辩护困难重重,也让司法工作人员,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难以十分坚定得出无罪结论。

实际上,本案无罪线条十分清晰,这也奠定了最终的无罪归属。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上,辩护人重点强调:

第一,从实质判断来说,本案与关联专案完全脱钩,无社会危害性,缺乏定罪内核;

第二,从形式判断来说,本案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案涉血清并非医疗废物,在目前无明确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刑事制裁的情况下,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第三,从罪刑法定、禁止出入人罪的角度来说,即使认为案涉血清属于医疗废物,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座谈会议纪要》及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最高检典型案例均明确无环境污染具体结果的不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第四,从平等原则来说,同案中部分证人与当事人行为并无二致,避免同案双重标准,均应无罪化处理。

三、案件结果

尽管本案一审未能成功阻击刑事车轮,当事人仍被处以实刑重刑,但二审期间经多项材料汇报的不懈努力,争取到案件发回重审的有利机会。重审期间,辩护人与承办法官庭前庭后交换多轮意见,充分阐述了案件无社会危害性的底色以及定罪所面临的事实面与法律面的问题,得到了承办法官的尊重与认可。在重审合议庭释放的司法善意下,案件指定由迁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也正如迁安之名所暗示,迁了,便安了,案件得以全案不起诉。

辩护人在2024年1月一审开庭前接手辩护,历时两年半,期间始终坚持全案无罪的辩护策略,向两级法院院长及审委成员以无罪案件反映资料形式递交多次意见,也感谢唐山两级司法系统在本案中所释放的善意。本案或许不是一个大案、要案,其所干系的层面并不复杂,但是毫无疑问,本案的处理已经关系到四名被告的人生走向以及与此关联多个家庭的未来。唐山,是一座英雄的城市,它曾孕育过伟大时代的伟大精神,至今仍熠熠生辉。感谢路北法院与迁安检察院,在被告人已经沉沦于刑事司法近四载,拯救他们,为本案划上一个句号。

律师简介

李耀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校外授课教师,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经济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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