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师周喜丰参与辩护的“代人信访被控寻衅滋事案”全案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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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代理律师:周喜丰
近日,由京师律所周喜丰律师参与辩护的“代人信访被控寻衅滋事案”由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对两名被错判的当事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至此,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历经一审定罪、二审发回、检方撤诉、公安撤案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最终实现全案无罪的结果。

该案起因系重庆某楼盘由于延期交付及存在质量等问题,众多业主权益受损。为督促开发商“保交楼、保质量”,业主们多次组织集体信访。由于部分业主身在外地或工作繁忙,便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前往信访现场的场外等候,听取业主维权代表与政府、开发商沟通完后的相关意见,再将信息转达给委托人。本案被告人杨某某、夏某某因接受了部分业主委托,找人帮助业主“代人信访”,从中赚取部分佣金,于2023年6月被警方带走,后被重庆原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一纸有罪判决,让两名年轻人背负刑事案底,人生、就业、名誉全面受阻。当事人上诉后,分别委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周喜丰律师及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罗灿、王守亮、冯志远律师进行辩护。
周喜丰律师指出,代人信访本质上是业主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范畴,并非法律禁止的行为。一审判决将合法委托行为认定为“冒充”,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辩护人对全案证据开展精细化审查,深入梳理案件事实,多次赴渝调查取证、走访群众、与司法机关沟通交流,明确指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错误。二审法院经严格审慎审理,全面采纳辩护意见。
案件历时近3年后,2026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随后,公诉机关以“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5月25日,公诉机关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6月初,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至此,杨某某、夏某某所涉寻衅滋事案得以实现全案无罪的结果。经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7月28日原一审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并于8月5日支付了赔偿金。
最高法调研报告曾明确指出,寻衅滋事罪存在泛化适用、沦为“口袋罪”风险,涉信访类案件更应审慎入刑。本案的无罪结果,不仅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对“代人信访”这一民事行为的法律正名。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辩护,更是推动司法实践回归法律本意。
本案作为因代人信访被判寻衅滋事罪后进行纠错的典型案件,曾因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引发各界对涉信访寻衅滋事定罪边界、信访代理合法性的关注,其无罪的结果为同类案件司法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
办案感悟
———周喜丰律师
律师简介

周喜丰律师
前知名媒体法治主编,互联网大厂危机公关专家;北京大学《财经》奖学金获得者,中国互联网与平台经济高端峰会组委会特聘专家;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侧重于刑事辩护。代理的内蒙古民营企业家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重庆代人信访被控寻衅滋事案二审发回、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湖南道县电信支局长被殴致死案,由中院提级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