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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人物|彭彦斌:一位博士律师的三十年仲裁“兵法”,专解重大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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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立行。

落笔,传章。

所谓“人物”,并非高阁之上的遥不可及,他们可以是共性与个性交锋处的开创者,也可以是时代与抉择交叉口的弄潮人,更可以是法治理想落入现实后,数年如一日坚守的身影……

【京师人物】,便为这些群像立一帧剪影:这里有高光,亦有暗角;有奋勇冲锋的果敢,也有鲜为人知的沉吟。他们是时代的切片,也是法治在具体人生中的模样,让法治的意义,不在典籍里沉睡,而在人心中扎根。

当过往的故事被看见,执业的意义被记取,那些散落的剪影,终将汇成一个时代的底色。

第十六期【京师人物】,我们走近彭彦斌律师,执公裁而守中,明法理而决疑!

彭彦斌

京师律所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商事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

执业30年

  •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法哲学博士

  • 业务领域:

    重大疑难金融纠纷领域、重大疑难国内、国际货物贸易领域、重大疑难股权投资(含对赌)及转让纠纷领域、重大疑难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等民商事领域的仲裁及诉讼业务

  • 社会职务:

    民盟西城区委内部监督委委员

    民盟西城区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中国贸仲、广仲、武仲、海仲、西仲、渝仲、沈仲、哈仲、乌仲、敦煌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证券犯罪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委会专家委员

    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

    北京市律协商事仲裁专委会委员

    中国佛教协会首席法律顾问

  • 主要客户:

    中国保利集团、中国中丝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国投集团、北汽集团等央国企

  • 典型案例:

    ✅审理的贸仲案件(部分)

    ①北京**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争议案;

    ②青州**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③蓝石**管理有限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争议案;

    ④中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债券纠纷案;

    ⑤天弘**管理有限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争议案;

    ⑥西门子**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北**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邯郸市***羊绒有限公司、冯*峰、宇*涛、张*奇、司*宗、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⑦西门子**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新疆**棉纺有限公司、新疆**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杨*炳、杨*森、山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裘*洪、裘*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⑧西门子**租赁有限公司与冠县**制钢有限公司、冠县**轴承有限公司、蔚*国、张*生、唐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⑨西门子**租赁有限公司与湖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⑩尤德**有限公司与SURE TECHNOLOGIES **国际贸易合同争议纠纷案;

    ✅代理的案件(部分)

    ①中国**集团与董*勇于河南柘城法院及商丘中院执行异议案( 一审、二审,胜诉,为中国**集团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

    ②北京**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北京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地**服务有限公司、刘*、朱*股权回购(对赌)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

    ③北京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北京金地**服务有限公司投融资(对赌)协议纠纷案,通过激烈对抗后,双方达成调解结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

    ④北京**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章*股权回购(对赌)纠纷案,经过激烈的庭审对抗,最终对方撤回仲裁申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3,500 万元);

    ⑤苏州**绿建木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故*博物院、中*集团、北京**传媒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代理中*集团、北京**传媒有限公司,历经三年,经历了七个司法程序,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

    ⑥大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纠纷,代理原告,取得胜诉。

    ⑦天津**汽车电装有限公司诉威海市**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代理原告,取得胜诉;

    ⑧国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国汽(北京)智能**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软件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原告取得胜诉。

    ⑨上海俏江南**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帝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胜诉);

    ⑩浙江**泰斯环保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沃斯坦**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迫使对方撤回起诉)。

01

三十载逐梦路:

从法学生到仲裁名家的知行合一

“自从左脚迈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就怀揣起律师的梦想。”彭彦斌谈及初心时,语气平淡却笃定。他梦想着成为自由职业者,更梦想成为行业翘楚。这条路,他走了三十年,秘诀不过是四个字——知行合一

从1997年执业算起,彭彦斌亲历了中国律师制度从粗放到精细、从本土到国际的深刻变迁。他先后创办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力盾律师事务所,在律所管理与企业法律服务的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但真正让他完成职业跃升的,是三次关键的转折。

第一次转折发生在2012年秋。那一年,他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贸仲联合举办的首期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学期长达两年。杨良宜、沈四宝、王利明、王轶等一线大咖的授课,为他打开了一扇通往商事仲裁殿堂的大门。两年后结业时,他的专业视野已然今非昔比。2017年5月,他被中国贸仲聘为仲裁员,从此确立了“有选择性地做商事诉讼和商事仲裁业务”的专业定位,完成了从全能型律师到专业型律师的蜕变。

第二次转折是2014年加盟京师律所。他看中京师“不分高低贵贱,能够让每个人的才华得以施展”的包容生态,毅然加入。事实证明,这个选择为他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第三次转折,则是2016年以全日制博士生身份考入中央民族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读博期间,他系统研读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经典,博士论文《司法公正的政治哲学研究》的撰写过程,让他的理论功底发生了质变。“这为我的职业生涯奠定了深厚的法哲学底蕴。”他说。

回望三十年,彭彦斌将一腔热忱化为静水深流的修行,在每一次选择面前不盲从、不冒进,却始终未曾偏离最初的航向。

02

以法为剑,以谋为盾:

实战交锋中的攻守之道

如果说专业知识是律师手中的利剑,那么谋略与战术便是盾。在彭彦斌的执业生涯中,贯穿着一条逻辑主线:多层级布防、程序与实体双轨并进、以不可胜待敌之可胜

涉外担保合同仲裁案

——在程序不利中打出

“减损0.4亿美元”的经典之战

这起案件涉及8000万美元授信协议下的担保责任争议。原债权人中国华融**控股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英属维尔京群岛的Pure **公司后,申请人向保证人张*新的四位法定继承人追索本息合计约1.35亿美元。彭彦斌团队代理其中两位被申请人——均为英国国籍,案件属于纯涉外仲裁,形势复杂程度不言自明。

更棘手的是程序层面:由于被申请人三、四未能与己方共同选定仲裁员,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由申请人方选定,程序对等上严重不利。加之原债权人为国有全资境外主体,案涉借款具有国有资产属性,实体裁判风险同样严峻。

面对如此不利局面,彭彦斌祭出了一套层层递进的“防御工事”

实体层面,他构建了“合同无效→保证责任未产生→继承人无责→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四道独立防线。首先从跨境担保外汇管制入手,主张担保合同未经批准而无效;继而抛出关键论点——保证人张*新在主债务到期前去世,保证义务尚未转化为保证责任即随民事权利能力终止而消灭。为此,他援引最高法院曹士兵法官《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中的观点作为权威佐证。即便合同被认定有效,仍有“继承人仅以遗产为限承担有限清偿责任”的第三道防线兜底。

程序层面,他的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第一次庭审中,他就仲裁员选定不公、申请人当庭提交英文新证据构成证据突袭、新事实主张未经事先披露等问题逐一提出异议,成功为团队争取到宝贵的答辩准备时间。此后又以主债务人已进入破产清盘程序为由申请中止仲裁,虽未获准,但仲裁庭明确表示将在裁决中扣除破产分配部分,提前锁定了减损空间。

最终,在仲裁庭组成明显不利的条件下,裁决金额从申请人主张的约1.35亿美元降至0.96亿美元,直接为委托人减损约4千万美元。

土地一级开发合作纠纷案

——以审计鉴定与反请求实现“零赔付”

香*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建*集团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后,因当地突发土地风波导致项目搁置。合作方香*银*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仲裁,主张政府违约,索赔2.4亿元。彭彦斌及团队代理县政府应诉,面对的是一份天价索赔清单。

他的应对,从一开始就跳出了“被动防守”的窠臼。

第一步,提起仲裁反请求。他以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协议无效,即便无效不成立,也请求裁决解除协议。这一举措将县政府从“单一被申请人”的被动地位拉升至“反请求申请人”的主动位置,迫使仲裁庭同等审理双方诉求,彻底改变了攻守格局。

第二步,转移违约归责。答辩中,他提出拆迁停滞的根本原因在于申请人未依约提交一级开发实施方案、未足额将补偿款专户存储,县政府全程积极履约,甚至成立专门指挥部、多次召开县长会议推动项目。针对“第三方非法开发”的指控,则论证该开发行为并未实质阻碍案涉一级开发项目。县政府从“违约方”转变为“因对方违约而无法履约的守约方”,申请人请求权基础被从根本上动摇。

第三步,第三方审计鉴定,以数据精准打击。彭彦斌申请对申请人财务收支进行独立审计,结果显示对方实际支出仅0.32亿元,与其主张的2.4亿元相去甚远。这份审计报告为仲裁庭提供了客观权威的第三方裁判依据,极大削弱了申请人证据的可信度。

结果是决定性的——申请人主动撤回全部仲裁请求,县政府免除全部2.4亿元赔偿义务,且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彭彦斌将《孙子兵法》中“先为不可胜”的思想注入现代商事仲裁实践,用三十年如一日的沉稳与专注,将每一次代理都打磨成“不可胜”的堡垒。

03

从“心”出发:

仲裁员视角下的律师进阶之路

彭彦斌的身份不止于律师。他同时担任中国贸仲及海南、广州、西安、重庆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兼具代理人与裁判者的双重视角。这种“角色切换”让他对商事仲裁的理解,比大多数律师多了一个维度。

彭彦斌律师参加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

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暨金融仲裁专题研讨会

“仲裁员通常在开庭前会将全部书面材料审阅清楚,梳理出案件焦点。”他指出许多律师最大的误区——将仲裁等同于诉讼,以为可以像在法院一样搞“证据突袭”或当庭提交核心材料,“仲裁庭一般只开一次或两次庭,当庭提交的大量材料仲裁员来不及消化,这对提交方非常不利。”

多年的仲裁员经历还让他练就了一项特殊能力——听懂仲裁庭的“弦外之音”。书面文书的措辞、庭审调查中的追问方向、仲裁员之间的互动细节,在他眼中都是可以解读的“心理语言”。这种对审理者思维的精准把握,使他在代理案件时能及时调整策略,甚至在预判裁决走向的基础上提前布局和解或补证方案。正如他所说,仲裁员身份让他学会了“拿捏”仲裁庭的心理变化,而这恰恰是纯诉讼律师难以复制的优势。

04

专业与信仰:

一个法律人的底色与担当

谈及律师的社会价值,彭彦斌的表述带着法哲学博士特有的思辨深度。“律师是代表社会的,他不属于某个阶层或某个利益集团,更不代表体制。”他强调律师必须拥护党的领导,但这与社会性并不矛盾。在他看来,律师的核心制度设计在于“不屈从于体制”——既非体制的搭档,也不与体制对抗。他以刑事辩护为例:若律师站到体制一面,便回到了1992年司法改革前的旧路,违背了辩护者应有的站位和司法自身的规律。

除了“担当”,他还格外看重“坚守”:“在如此内卷的市场中,律师坚守的不是一份寂寞,坚守的是对国家发展的信心,是对国家走向全面法治的期望,是对民族复兴的信仰。”

京师律所(全国)商仲委成立揭牌仪式

京师律所(全国)商仲委年度论坛

《商事仲裁业务发展与展望》

京师律所(全国)商仲委举办“对赌法律专题活动”

论及客户信任的建立,他的理念朴素而有力——专业、敬业、严谨、认真,“搏兔亦如搏狮,从不放松和懈怠”。他担任中国佛教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已近十年,同时服务华电集团、国投集团、保利集团、中丝集团、中国供销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靠的正是这份始终如一的专注

05

谋略人生,知行致远

如今的彭彦斌,依然保持着对商事仲裁领域的敏锐观察。他密切关注新《仲裁法》修订中“仲裁地”概念的引入和临时仲裁制度的探索,并积极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建言跨境争议预防机制。他不止一次为京师同仁分享《律师在商事仲裁案件代理中的“略”与“术”》,将三十年心得倾囊相授。

彭彦斌律师进行《律师在商事

仲裁案件代理中的“略”与“术”》主题分享

左:彭彦斌律师进行《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主题分享

右:彭彦斌律师在《京师律所跨境商事

法律争议与国际仲裁实践》活动作主题分享

彭彦斌律师参加商事仲裁领域活动

他的办公室里,有一本翻旧了的《孙子兵法》。从青涩的法学生到沉稳的仲裁名家,从梦想成为行业翘楚到真正站上行业高地,彭彦斌用三十年诠释了他对知行合一的理解。那条通往“不可胜”之境的路上,他不曾迟疑。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这既是兵法的至理,也是彭彦斌仲裁人生的精确注脚。在他手中,法律不是冰冷的规则堆砌,而是一部可以运筹帷幄、进退从容的活兵法;而他本人,也正如一名久经沙场的将帅,在一场场不见硝烟的交锋中,以法为剑,以谋为盾,守护着委托人应有的权利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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