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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式辩护刑事论坛之七《非法采矿罪的法律适用与辩护对策》于京师呼和浩特律所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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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律协刑委会持续深耕专业法律服务,牵头联动律所常态化开展刑辩专题研讨,为区域律师搭建实务交流学习平台。为系统破解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司法认定疑难,打通资源类犯罪全链条辩护路径,接续前六期“要素式辩护”系列研讨成果,2026年7月23日下午,要素式辩护刑事论坛之七《非法采矿罪的法律适用与辩护对策》 在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圆满举办。本次论坛延续“要素式辩护”精细化解构、体系化论证的核心方法论,将非法采矿罪拆解为矿种要素、许可要素、行为要素、金额要素、鉴定要素、行政关联要素六大核心模块,逐层梳理控方证据薄弱点与辩方出罪、罪轻突破口,为全国涉矿刑事辩护、矿产行业合规提供兼具理论深度与落地实操价值的专业参考。

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孙雷,法学博士、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辨研修院执行院长、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李齐广,北京浩天(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利娜,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委副秘书长、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沈心宇,内蒙古自治区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宇轩,京师律所(全国)刑委员会副主任崔伟,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京师律所(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昆明主任、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理事黑开寿,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刑辩研修院院长郑飞共同出席论坛,论坛由京师律所(华北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馨阳全程主持。

▲活动现场

开场致辞

孙雷

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内蒙古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在开场致辞中,孙雷主任对本次论坛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内蒙古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砂石、煤炭、建筑石料等开采产业体量庞大,非法采矿案件常年居高不下,案件普遍存在行政许可与刑事认定交叉、矿种界定模糊、涉案价值核算争议大、行政行为影响定罪等多重实务难题,是本地刑辩律师高频攻坚的重点罪名。当下生态环保、矿产资源保护执法力度持续收紧,司法机关对非法采矿案件打击标准不断细化,对辩护律师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她期待本次论坛汇聚全国刑辩与矿产法律专家,打通理论与办案实务壁垒,为区域律师搭建专业化学习交流平台,切实提升涉矿案件有效辩护能力。同时感谢郑飞律师牵头打造“要素式辩护”系列论坛,持续深耕细分罪名研讨,并对全体授课嘉宾、会务工作人员致以谢意,预祝论坛取得丰硕成果。

主题演讲

李齐广

法学博士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执行院长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李齐广博士围绕《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标准》 展开分享。他系统梳理《刑法》及两高涉矿相关司法解释条文,厘清非法采矿罪“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保护性矿种开采”三类客观行为入罪边界,拆解“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额、区域、行政处罚前置三类升格量刑标准。他结合大量司法判例,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明确本罪主观故意的证明标准,纠正实务中“只要存在开采即构罪”的片面裁判思路。同时围绕要素式辩护底层逻辑,提炼定罪四大核心审查要素,为律师审查起诉、庭审阶段搭建基础质证框架,夯实非法采矿罪辩护底层法理支撑。

郭利娜

北京浩天(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利娜主任带来《非法采矿罪的许可与免责》 专题分享。她聚焦实务高发的采矿许可瑕疵、历史遗留开采项目、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口头承诺、临时用地取土批复冲突四大场景,挖掘多重免责、罪轻辩护路径。她区分完整采矿许可证、临时开采手续、工程配套取土批文、政策性整改开采四类文件的法律效力,论证行政机关许可瑕疵、行政信赖利益可作为阻却犯罪成立的核心辩点。针对各地历史砂石矿、旧矿区延续开采类案件,结合地方性矿产政策文件,提出“政策优先、行政前置、刑事后置”辩护思路,为存在手续缺陷的开采案件提供完整出罪论证逻辑。

沈心宇

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委副秘书长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

沈心宇律师围绕《非法采矿罪的采矿行为认定》 深度剖析。她重点区分合法基建剥离、工程临时取土、河道清淤、越界开采、超范围采砂五类极易混淆的行为模式,逐一拆解司法机关定性裁判逻辑。针对实务争议极大的“工程附属取土是否属于采矿行为”核心问题,结合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与各地不起诉、无罪判例,提出区分土石方用途、开采规模、审批文件三层次判断标准。她强调辩护核心在于剥离单纯工程施工行为与以牟利为目的矿产开采行为,从客观行为要素切断公诉机关定罪逻辑,清晰划定罪与非罪边界。

张宇轩

自治区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

张宇轩律师主讲《非法采矿罪中违法所得的认定问题》。她指出涉案矿产品价值、违法所得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是非法采矿案件核心辩护突破口。针对司法实践普遍存在的不扣减开采设备、人工、运输、税费等合法成本、以销售总价直接认定违法所得、未区分合法开采与非法开采产出等问题,结合资产评估、矿产核算专业规则,给出完整质证方案。同时梳理矿产品市场价格认定、存量矿石测算、上下游流水核对实操技巧,形成“剔除合法成本、拆分合规产出、纠正估价基准”三位一体金额辩护体系,有效降低涉案认定数额。

崔伟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

崔伟主任以《涉矿案件常见鉴定意见质证策略分析》为主题展开授课。非法采矿案件高度依赖地质储量鉴定、矿产价值评估、生态破坏评估三类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一旦采信将直接决定定罪量刑。他从鉴定机构资质、勘查测算方法、价格基准选取、现场勘测程序、检材样本完整性五大维度梳理质证要点,针对实务中常见的无现场勘测、测算范围扩大、市场价格选取不合理、鉴定人员无地质专业资质等瑕疵鉴定,提供可直接套用的书面质证意见模板。结合多起法院不予采信瑕疵鉴定的典型案例,指导律师从程序、实体双重角度击穿控方关键证据。

王发旭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

王发旭律师分享《非法采矿罪与政府的行为关联》。他聚焦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现场允许开采、限期整改通知、产业扶持文件等行政行为对刑事案件定性的重大抗辩价值。他提出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涉矿刑案中的适用路径,论证当事人基于政府书面、口头许可实施开采,主观不具备非法采矿故意,可阻却犯罪成立。针对行政机关先默许开采、事后追责的“先放后罚”类案件,梳理完整证据收集清单,指导律师调取会议纪要、工作台账、沟通记录等行政文件,构建行政行为介入的完整辩护链条,为政策诱导型非法采矿案件开辟全新辩护角度。

黑开寿

京师律所(全国)矿产能源法律专委会昆明主任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理事

黑开寿律师围绕《非法采矿罪中“矿”的界定问题》展开专业分享。当前砂石、粘土、建筑石料、尾矿、伴生矿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矿产资源”是全国司法分歧最大的争议点。他结合《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种分类目录、自然资源部答复文件,逐一厘清各类非金属资源定性标准,区分普通工程渣土与可经营性矿产。针对多地将河道粘土、山体碎石一刀切认定为矿产的裁判误区,梳理不起诉、无罪裁判观点,从对象要素层面否定本罪构成要件,为非金属开采类案件提供核心出罪辩点。

郑飞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院长

“要素式辩护”论坛总发起人

在最后的总结点评环节,论坛总发起人郑飞律师对本次论坛的举办成效作出全面总结。他表示,第七期论坛聚焦非法采矿这一地域特色极强、法律关系复杂的资源类犯罪,选题贴合当前生态司法与矿产合规大背景,承接前五期经济犯罪、第六期洗钱罪研讨脉络,实现刑事细分罪名全覆盖的研讨布局,充分体现论坛团队对刑辩实务热点、行业司法趋势的精准把握。他回顾“要素式辩护”系列论坛从创办至今的发展历程,指出系列论坛始终坚持理论落地、案例支撑、方法论统一的核心特色,不空谈法理、不堆砌法条,全部输出可直接落地办案的实操策略。非法采矿罪作为行政与刑事交叉典型罪名,恰好能够充分发挥要素式辩护分模块拆解、逐项击破证据链的方法论优势。

本次论坛同步开启线上直播通道,线上线下研讨氛围热烈。参会律师纷纷围绕自身办理的涉矿疑难案件与授课专家深入交流,现场答疑互动充分。论坛在充实、严谨、热烈的专业研讨氛围中圆满落幕。与会嘉宾、参会律师一致表示,非法采矿案件要素繁杂、专业壁垒高,本次论坛完整覆盖从定性、手续、行为、金额、鉴定、行政抗辩全流程辩护要点,统一运用要素式辩护体系梳理办案逻辑,有效补齐自身在矿产资源犯罪领域的专业短板,分享内容具备极高实务参考价值。

下一步,内蒙古律协刑委会、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京师呼和浩特分所将持续以“要素式辩护”系列刑事论坛为核心载体,立足区域法律服务需求,聚焦经济犯罪、环境资源犯罪、企业刑事合规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业研讨培训,持续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以高质量刑事法律服务助力矿产行业规范发展、助力区域生态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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