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师律所参与主办的《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系列论坛(一)“涉案财物查扣冻及处置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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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系列论坛(一)“涉案财物查扣冻及处置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与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立法机关、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单位的实务界专家、律师界代表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雷主持。程雷教授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问候,并指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设立“《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系列论坛”旨在凝聚各方共识、推进对话研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作为本次修法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有必要加强涉案财物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陈卫东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已进入关键阶段,涉案财物处置问题不仅关系国家公共财产安全,也关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财产权的有效保护。长期以来,在“重人身权、轻财产权”的理念影响下,我国刑事诉讼呈现出以“对人之诉”为主的特点,普通案件尚未建立完整的对物之诉程序,涉案财物处置已成为刑事司法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他提出,应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在比例原则、必要性原则指导下,完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规范管辖制度、健全事前审查与事后救济机制,推进涉案财物法庭审理实质化,并探索实物缴库与现金缴库相协同的二元处置模式。未来应构建公检法等多主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权责明晰的涉案财物处置体系,并建立统一规范、衔接顺畅、高效互通的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实现人身权与财产权平等保护的新时代刑事诉讼制度格局。

▲京师律所党委副书记、执行副主任,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郑小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执行副主任,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郑小宁在致辞中表示,涉案财物处置问题不仅关系公民财产权和企业产权保护,也关系司法公信力和人权司法保障。本次论坛围绕涉案财物处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对于推动《刑事诉讼法》修改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会专家围绕涉案财物界定、启动与解除程序、先行处置和救济机制等问题深入交流,形成具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为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主旨报告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顾永忠,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时延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等专家学者分别作专题报告。
第一单元由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刘志民主持。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郝春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张栋,中南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张杰,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宋志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挺,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研究院/立法研究院院长、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郭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董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洪淇等专家学者与司法实务人员参与研讨。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郑飞
第二单元由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郑飞主持。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王发旭,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毛洪涛,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院长、教授刘仁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赵珊珊,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陶杨,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自正法等专家学者与司法实务人员参与探讨。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科技大学副教授蒋喆
第三单元由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科技大学副教授蒋喆主持。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俞亮、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张可、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程衍、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大伟等专家学者与司法实务人员参与探讨。
会议总结

会议总结由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殿学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磊作大会总结发言,他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的成果价值,指出本次研讨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案财物这一核心问题,围绕其重大性、复杂性、综合性以及突出特征展开深入讨论,形成了一系列重要认识和有益共识。相关研讨成果值得进一步总结凝练,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提供立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