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式辩护刑事论坛之六《洗钱罪的构罪与出罪》于京师律所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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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主持人: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秘书长、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民交叉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娟
开场致辞

马里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执行主任
主题演讲

王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
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王朝勇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执行主任

王峰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涉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郑雅田
京师律师

周博生
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研究员

国素瑜
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杰
京师律所(华中区)刑委会副主任
京师合肥分所刑事法律部主任

郑飞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院长
总结点评

郑飞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
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刑辩研修院院长
“要素式辩护”论坛总发起人
本次论坛在热烈而充实的研讨中圆满落幕。与会嘉宾一致认为,随着自洗钱入罪、国际反洗钱标准持续内化,洗钱罪的司法认定正在经历深刻变革。刑事辩护必须回归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明知”要件的证明标准,严格限缩兜底条款的扩张适用,在主观目的判断与行为性质界定之间探寻出罪路径。同时,应注重对洗钱罪上游犯罪关联性、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及禁止重复评价等核心要素的系统分析,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建构辩护体系的转型。本次论坛汇聚法学理论与实务智慧,为破解洗钱罪构罪与出罪的辩护难题提供了多元而清晰的思路。京师律所将继续依托全体系专业平台,推动刑事辩护向更专业、更精细的方向发展,为服务金融安全与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京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