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师用专业与执着成功解决争议15年之久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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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理一起历经十余年、最高人民法院曾经驳回的再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京师律师事务所刘志民、赵钊律师以高度的专业责任感和系统化办案策略,成功推动案件逆转。本案的最大难题是接手此案时,该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赵钊律师率团队成员多次奔赴兰州,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深入沟通,递交经严谨组织的证据材料和再审申请法律意见,最终省检察院同意提出检察建议,后由省高院再审并改判,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更彰显了民事检察监督在纠正重大事实认定错误中的制度价值,体现了京师律师坚信正义的决心与优良的办案作风,用工匠精神对案件精心打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案情简介
2010年至2014年,甘南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南某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承建中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分包的公路改建工程。工程竣工后,双方因结算金额产生争议。2023年9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甘南某公司需向中某公司返还“超付”工程款,并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因不服判决,甘南某公司于2023年1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4年4月,最高法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案件看似已无救济途径。在此绝境之下,甘南某公司慕名找到刘志民律师。刘志民律师高度重视此案,亲自组建专项办案团队,指派具有丰富建设工程案件与再审检察监督经验的赵钊律师主办。

(最高法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案件难点
程序已穷尽:历经一审、二审、最高法再审审查,常规诉讼路径全部关闭;
错误隐蔽性强:二审判决在工程款计算中存在“重复扣减”问题——将同一笔款项既计入已付款,又作为应扣款项再次扣除,逻辑错误但不易察觉;
证据分散复杂:相关执行和解协议、付款台账、银行流水散见于多个法院卷宗及企业财务档案;
检察监督门槛高:民事检察监督启动率低,需证明原判“确有错误”且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间紧迫:当事人经营困难,亟需回款维持运转。
办案过程
1.团队协作,精准诊断:锁定“重复扣减”这一致命硬伤
接受委托后,刘志民主任组织团队召开案情研讨会,明确“转向检察监督”为核心策略。赵钊律师全面梳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卷宗及中某公司内部付款台账,发现关键事实:
相关联的其他劳务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由中某公司支付110万元和解款;
该110万元已从应付甘南某公司工程款中扣除;
但二审判决中又将该款项再次列为“应扣款项”,导致同一债务被双重抵扣。此错误直接导致双方工程款结算错误,判决中事实认定错误。
2.策略转向:果断启动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程序
因最高法已经驳回甘南某公司的再审申请,赵钊律师立即转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二百二十条条规定的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路径并系统整理三组核心证据:
【1】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及收款凭证,证明110万元已履行;
【2】中某公司制作并由甘南某公司签收的《工程款支付明细表》,明确列明该笔款项性质;
【3】二审判决书计算逻辑对比图,直观揭示重复扣减矛盾。
2024年9月,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交《民事监督申请书》,请求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3.实地沟通,打通关键环节:
为确保监督申请获得重视,赵钊律师先后多次专程前往兰州,主动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面对面沟通:
向检察官详细演示工程款计算模型,直观呈现重复扣减漏洞;
提交由团队整理的《类案检索报告》,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类似改判案例;
针对检察院办案人员关注的“是否属于新证据”“是否影响实体公正”等疑虑,现场答疑释明。
这些务实、专业的沟通,有效消除了办案人员对“普通民事纠纷是否值得启动监督”的顾虑,为后续检察建议的发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正式受理监督申请,2025年6月正式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受理通知书)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通知书)
2025年8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省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听证,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均现场阐明了各自观点。赵钊律师对于二审中事实认定错误部分进行了详细解释。2025年9月,省高院裁定进行再审。2025年11月,省高院开庭再审此案。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书)
4.裁判结果
2025年12月,甘肃高院认定二审事实认定错误,
改判中某公司向甘南某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项。
至此,一场历时十余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获公正解决。


典型意义
从司法实践层面看,本案是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有效运行的典范。在审判监督程序受阻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精准识别并纠正了生效裁判中的重大事实认定错误,充分体现了“有错必纠”的司法原则。这一案例也为类似陷入程序僵局的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救济路径。
从营商环境建设角度看,本案保障了民营施工企业的合法债权,防止其因司法错误而承担不合理的倒赔责任,传递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鲜明司法导向。对律师行业而言,本案印证了专业判断力、团队协作力与跨地域沟通力的综合价值——当一条路走不通时,真正的专业团队懂得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另一条通往正义的通道。
办案心得
不放弃任何法定救济途径,是律师的基本职业信念;而主动走出去、沉下去,是实现有效辩护的关键行动。
本案的成功,源于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深挖细节,从海量材料中揪出“重复扣减”这一关键错误;二是坚持善用制度,在再审无门时果断转向检察监督;三是坚持有效沟通——办案律师多次赴兰州,以专业、理性、充分的论证赢得检法认同。
主办律师简介

刘志民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北京总部权益合伙人 ,国内多所知名高等院校兼职教授导师,资深律师、仲裁员、研究员、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特邀评论员,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专家。多年致力关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对“刑事、民商、仲裁、行政”混合纵横法律关系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并总结探索研究,已成功代理承办了多起有影响案件,努力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律著作有《企业合规实战案例解析》《保卫资本》《说赢就赢》《说成就成》《说上就上》《说过就过》《仲裁裁决被撤案例精析》《仲裁大咖谈商事仲裁规则适用》等。其承办的典型案例曾载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赵钊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诉讼与仲裁案件,多次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赢得了广泛的信任与赞誉。曾为多家国企、民营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公司运营中潜藏的法律风险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在刑事辩护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深入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要点,为当事人制定个性化辩护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外,赵钊律师曾就职于美国达拉斯市政府及国际顶尖咨询公司,依托自身国际化教育与工作背景,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同样表现卓越。曾处理多起跨国合同争议、跨境合作项目法律合规审查,凭借跨文化沟通能力与精准的法律研判,高效化解涉外法律风险,助力客户在国际市场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