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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光照亮新生之路!京师法治公益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希望之星班(18期)”实践基地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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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上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京师法治公益专项基金“法治公益项目支持计划”发布仪式圆满举行,赵大程理事长出席并讲话。自2025年5月该支持计划征集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京师律所全体系的积极响应,京师武汉、贵阳两家分所通过审议,确定为“法治公益项目支持计划”资助的项目。这既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司法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通过高质量项目实施,探索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责任深度融合的关键举措,为推动法治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帮助未成年犯学习职业技能、增强生活信心,重塑教化与自尊,促进其将来顺利融入社会,11月5日上午,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携手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京师法治公益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2025年开放日举行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希望之星班(18期)”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得到了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民建的关注与报道。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京师武汉律所副主任李春生,14名京师武汉律所律师及社会各界律师、民主党派成员、社会爱心人士共计50余人共同参加本次揭牌仪式。
活动伊始,未管所“新希望”合唱团以一首深情的《让世界充满爱》打动全场,孩子们清澈的嗓音中,藏着对过去的反思与对未来的渴望;一曲《我爱你中国》更是激昂澎湃,展现了他们经教育改造后焕然一新的精神风貌。现场还播放了《三项竞赛》《新生的力量》两部宣传片,真实记录了未管所借助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等多种方式,帮助少年犯逐步回归正轨的实践过程。片中一个个真实的蜕变瞬间,令在场嘉宾深受触动。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见证下,湖北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京师武汉律所副主任李春生与未管所领导作为代表共同上台为“希望之星班(18期)”实践基地揭牌。随着揭牌完成,标志着该资助项目正式启动。这不仅是一次社会责任的传递,更象征着社会各界共同为迷途少年搭建的“新生之桥”正式落成。在发言环节,服刑人员代表与家属代表分享了他们的真实感悟。四管区学员代表谈到,结合阅读《平凡的世界》领悟到“跌倒不可怕,重要的是重新站起来”的道理;二管区家属代表则对未管所与社会各界的持续帮助表示感谢,让家人看到了“重启人生”的希望。
揭牌仪式后,80名未成年女学员走进“希望之星班”培训教室,开启培训第一课。项目总监李春生作开场致辞,他围绕“感恩、珍惜、涅槃”三个关键词勉励学员把握学习机会,把刑期当学期,学文化、学技能,自食其力融入社会。随后,礼仪专家魏艳红老师以《礼仪,开启人生的另一扇门》为题开展教学,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与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让学员们深刻体会到“尊重他人”与“自我重塑”的意义,增强自信自立与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希望之星班(18期)”实践基地的建立,是在京师法治公益专项基金的资助与全程支持下落地实施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京师律师事务所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未成年犯社会融入领域的合作迈入机制化、平台化的新阶段。今后,双方将以基地为载体,共同推进课程体系多元化建设,广泛链接社会力量,构建可持续的回归支持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
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京师法治公益专项基金资助项目
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希望之星班(18期)”
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希望之星班(18期)”精准聚焦未成年犯特别是女犯这一特殊群体,创新构建“技能培训+帮扶帮教+法治讲座+心理辅导”四位一体的综合帮扶体系。通过引入酒店礼仪服务、化妆技能等实用培训,结合法治宣讲、心理韧性训练与“一人一档”动态跟踪机制,致力于帮助未成年女犯提升就业能力、修复心理创伤、重建社会连接。项目还计划借助数字化平台构建长效帮扶路径,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成年犯社会融入“湖北样板”,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注入专业力量与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