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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韵,弘文化之声!​京师律所助力“尼木三绝”非遗产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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皑皑雪域高原的中南部,雅鲁藏布江驰流不息,“文香故里”在此处世代绵延,孕育出一方悠久而灿烂的藏族文明。尼木,在藏语中意为“麦穗”,传递着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的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3月11日,“扎根雪域高原 · 弘扬法治精神”法治公益行京师律师宣讲团来到尼木县,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尼木三绝”(尼木藏香、雪拉藏纸、普松雕刻)制作工艺,体验流传千年的非遗文化魅力,探寻缔结在传承匠人指间的民族情缘,促进当地传统工艺的有效保护、传承与振兴。

烟火漫燃,唤醒了氤氲在浩瀚历史中的幽香古韵;竹笔浸墨,书写着傲立在巍峨高原的遒劲昂扬;刻刀飞舞,雕琢出铭记于民族文脉中的精益求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如今,在拥有“三绝七技”的“匠人之乡”西藏拉萨市尼木县,传统非遗的“故”和创新思想的“新”碰撞在一起,让众多民族传统手工艺有了新的呈现形式,也让“非遗+”有了无限可能。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手工技艺是最可亲的一种。凭借灵巧的手指,坚守传统的工艺和原料,用最贴近的方式联系人与自然,可以说是手工制造了西藏传说。这次公益行活动,京师律师一行便来到尼木县参观了第六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普松雕刻技艺。随着传承人刻刀飞舞,“京师律师事务所”几个大字和京师律师大厦的轮廓便呈现在雕版之上,见证着法治文化与历史文明的碰撞融合。丝缕藏香弥漫,为时光增添了几分静谧与安然,香气缭绕中,非遗传承人手执竹笔,饱蘸浓墨,在雪拉藏纸上以尼赤体书写“京师律师事务所”藏文赠予京师律师,笔锋交错,劲健婉转,寄托着当地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向往与追求,更是对京师律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鼓励与肯定。


▲普松雕刻第六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雕刻“京师律师大厦”


▲制作雪拉藏纸


▲用非遗文化藏文书法尼赤体书写“京师律师事务所”

京师律所在进行公益法律服务的同时,助力推动西藏非遗传统工艺的活态传承,促进当地非遗项目与市场精准对接。接下来,京师律师将会带着饱满的专业热情和为民服务的积极态度,循着西藏瑰丽文明的足迹,将法治阳光传播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为推动西藏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尼木三绝,是指西藏自治区尼木县的三种特产及其制作技术。分别是:尼木藏香、雪拉藏纸和普松雕刻,被并称为“尼木三绝”。这三种特产和创造于尼木的藏文字一样凝聚着藏民族智慧,有着悠久历史和社会影响,至今延续了1300年左右。

尼木藏香被誉为西藏第一圣香,发源于1300多年前的尼木县吞巴乡,雪水、山泉交汇而成吞巴河边水车吱呀作响,缕缕藏香沁人心脾,讲述着吐蕃先贤使用水磨香车研制出第一代藏香的神秘传奇。尼木藏香由数十种藏药融合制作,经过研磨、揉搓、定型、晾晒等复杂工序方可制成。2008年,其制作技艺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雪拉藏纸以其独特的技艺和品质被列为西藏三大藏纸之一,凭借“遇水不化、千年不腐”的特质广受赞誉。雪拉藏纸起源于公元7世纪,在文成公主从中原带来的造纸术基础上,藏族工匠结合当地特有材料经六道工序制作而成,具有虫不蛀、鼠不咬、不腐烂、不变色、不易撕破、叠后不留折纹等特点。1989年,尼木藏纸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普松雕刻发源于尼木县普松乡,其制作过程从木料选用、制作、雕刻最后制成优质的雕板可细分30多道工序,手工细致、工艺精湛、工序繁杂,内容除了表现佛教文化,现在还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结构严谨、线条流畅、刚柔并济,既具有装饰作用和观赏价值,又散发着浓厚的艺术魅力。2009年,普松雕刻制作技艺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非遗文化:藏文书法 尼赤体

藏文书法是藏族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元七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期,大臣吞米·桑普扎在原有文字的基础上,吸纳古印度不同文字的优点,结合藏族文化,创制了完善的现用藏文字,随后出现了八大书法家,形成了八大书法体系。书法家琼布玉赤对其中的乌金字体进行了科学规范,使其成为最广泛使用的字体,被称为“琼赤”(即琼布玉赤之书法)。此后,“琼赤”分出“尼赤”派系,盛行于尼木地区。2014年11月,尼赤体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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