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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要点论坛暨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成立大会圆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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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民法典,半部合同编”。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正式出台,为加强京师律所全体系合同法领域理论研究及业务交流,京师律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成立恰逢其时。12月2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要点论坛暨京师律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合同委”)成立大会于京师律师大厦一层大讲堂正式举行,京师律师张立军、李博文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京师律所终身名誉主任黄振中,京师律所党委书记宋晓江,京师律所分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邵雷雷,京师律所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建平等150余人共同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凝心聚力,和合共契

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开场致辞。他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正式出台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京师律所也要顺应时代潮流,精耕细作,研究合同法领域理论和实务。他引用“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鼓励大家以合同法作酒、化热情为炉,为冬日增添专业化温度。

▲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

深耕共创,同心致远

现场举行合同委揭牌仪式,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京师律所终身名誉主任黄振中,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一同上台揭牌。

▲揭牌仪式

黄振中主任强调,“一部民法典,半部合同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就是合同经济。合同委的成立进一步彰显出京师律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高度重视专业化建设的态度,希望通过内外部共同努力,增强律所合同法领域专业能力,促进业务水平与经济收入双提升。

▲京师律所终身名誉主任黄振中

随后,张凌霄主任、黄振中主任、李建平主任共同为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副主任、秘书处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

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表示,合同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应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合同委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强化京师律师在合同法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推动京师律所专业化发展。接下来,合同委会秉持“踏踏实实做专业”的理念,开展系列专家讲座和活动,为更多律师搭建精进专业、实现梦想的舞台。

▲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主任刘建忠

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韩广旭分享了自己与京师律所的成长故事,梳理了京师律所从规模化,到品牌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发展进程。他希望合同委能够起到律师与学者之间的桥梁作用,整合优质资源,打造专业品牌。最后,他以“相信相信的力量,相信榜样的力量”作结,鼓励京师律师深耕理论研究,促进市场规范,参与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副主任韩广旭

 

京师律所分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邵雷雷指出,合同委的成立是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律所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希望依托合同委平台,能够不断培养合同法领域的优秀人才,不断夯实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助力打造律所合同法领域专业品牌。

▲京师律所分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邵雷雷

专业赋能,蓄力前行

在专家论坛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运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精解合同履行的若干问题。他围绕“期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期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第三人代为清偿规则的适用”、“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司法终止合同的解除时间”五条法规,充分剖析条文主旨,并借助案例详细阐述了裁判要旨、判决理由、争议问题、考量因素等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

京师律所党委书记宋晓江表示,石教授的发言令人深省,让各位律师对法律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合同法涉及范围广、案例多,希望合同委能够始终致力于提高京师律师合同法研究与实践的专业化水准,在律所合同法领域做实做好,行稳致远。

▲京师律所党委书记宋晓江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以《〈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中的合同成立新规》为题进行了分享。他从“合同成立的其他方式”、“合同成立的底限要素”、“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预约与本约”四方面对比分析了《民法典》与《合同法》中的要点,并引用了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谢鸿飞教授

京师律所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建平为大会总结致辞。他提出“明确人员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质量评价标准”和“成立讲师团进行专业宣讲”两方面建议。希望合同委能够紧跟法律法规更新的步伐,有针对性地举办专业活动,为京师律所专业化发展赋能。


▲京师律所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建平

未来,京师律所(全国)合同委将持续增进京师律师在合同法领域内的深耕协作,促进京师律所全体系合同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为推动形成京师律所在合同法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打造京师律所合同法领域的专业化品牌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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