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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第二讲于京师律所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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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晚,“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第二期课程于京师律师大厦三层多功能厅开讲,本次讲座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讲邀请了中国法学会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南开大学医药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宋华琳,讲座主题为“部门行政法与行政法总论的互动:以药品为例证”。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韬,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京师律所创始合伙人、分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邵雷雷共同出席本次活动。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综合办公室主任孙剑主持讲座。

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韬发表讲话。他认为,宋教授的学术路径呈现为行政法学总论与分论相结合,法学理论与部门行政法实践相结合。其重视运用法学与医药跨学科研究的理念,顺应了学科交叉融合趋势,对当今法学领域发展具有启示意义。

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在致辞中表示,宋教授在专业领域深耕不辍,通过部门行政法的发展为行政法总论累积共同特征,对行政法总论体系持续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北大法宝学堂将继续整合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聚焦法律前沿课题的学术平台,不断推动优质法律资源共享,以高质量的法律课堂助力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

主讲人宋华琳教授围绕行政法总论的功能与部门行政法研究的意义、药品行政法与行政法基本原理的嬗变、药品行政法与行政组织法的革新、药品行政法与行政行为法的改革、部门行政法研究的旨趣五方面,结合药品管理领域的现实案例、法律法规,阐述了他对于部门行政法与行政法总论互动的深度见解。他总结道:“理想的行政法学总论应是持续演进并实现行政任务的‘秩序理念’。行政法学者应尝试将部门行政法作为行政法学总论研究的‘试金石’或‘参照领域’,让行政法学总论的法律概念、学说和制度,在分论中检验其妥当性与说服力。通过行政法学总论与部门行政法的相互学习互动,让行政法学总论真正成为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增减内容的动态体系,来推动行政法学总论的持续改革。”

在与谈环节,京师律所创始合伙人、分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邵雷雷表示,宋教授的讲座内容翔实、阐述透彻,前瞻性和启发性并重,并就行政法在各个部门法中间的应用将如何影响法律服务、律师行业发展等进行探讨。他指出,宋教授提到的“一万小时定律”同样适用于律师行业。希望京师律师注重专业化发展,就某个领域不断研究精进,持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专业思维能力,推动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现场互动环节,宋华琳教授根据现场律师提问,对百年家族式药品怎样实现广泛传播、行政法法典化在立法界有何动态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与解答。

最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法治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韬为主讲嘉宾宋华琳院长、与谈嘉宾邵雷雷主任、主持嘉宾孙剑颁发纪念证书。

本次讲座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办、北大法宝学堂承办,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志同法治基金、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京师法律智库联合支持。接下来,将继续推出“全国青年法学家公开课”系列公益讲座第三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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