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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认定函,全案获无罪!京师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涉证券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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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所在接受某券商高管委托后,指派所内证券交易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王营主任、孙智阳律师担任该涉嫌内幕交易罪的辩护人。广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委托人终获无罪。

案件背景
本案系证监会移送,公安部指定某省证券犯罪办案基地侦办,也是该市侦办的交易数额最大的内幕交易案,侦查人员均具有极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极强的专业储备,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诉检察官在国内证券犯罪公诉领域极有盛誉,曾因承办“博时基金某老鼠仓案”被媒体广泛关注。据案卷显示,委托人系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做有罪供述,且委托人因案发时间过久,无法准确还原案发细节。因此本案辩护难度极大。
办案效果
委托人在与国内多地律师面谈后,选择了证券交易争议解决方向的京师律师,经过王营、孙智阳律师的共同努力,制作了43份法律文书,提交了3组证据及其他线索,并对证监会《认定函》做出数次论证,最终基于法律、在案证据,委托人坚定不移的做了无罪供述和京师律师在律协备案后做了全案不构成犯罪的无罪辩护。经两次开庭,数次书面质证,公诉机关以证据不足,决定撤回对委托人及同案人员的起诉。本案委托人、同案人员某私募基金经理、另案嫌疑人某上市公司董事长三名资本市场参与者均获无罪。
典型意义
本案证监会《认定函》被实质推翻,在以往证券犯罪案件中尚属首次,这是京师律师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又一实例,对国内证券犯罪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启示办案机关应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依法打击”为基础,对国内从严从重处理证券违法行为提出更高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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