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各界公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京师律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件向社会公众发送伪造的律师函,这些邮件谎称受某满公司委托,内容涉及催收逾期欠款,并在邮件中附带假冒的法院链接,意图诱骗当事人点击并实施诈骗行为。
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本所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损害。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未经核实的律师函,更不会要求客户通过不安全的链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信息披露。
对于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请广大公众保持警惕,谨慎判断。如需了解有关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联系本所官方客服(4001-666-001),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对此类诈骗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4日
张晴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担任某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长期从事民商事诉讼、仲裁、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工作,代理了上百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继承、股权纠纷、侵权、企业相关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诉讼及仲裁经验丰富。代理的合同纠纷涉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联合摄制合同、演艺经纪合同、委托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劳动合同、投资移民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装饰装修合同等领域。
在文化娱乐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笛女传媒、文投集团、燃烧小宇宙等多家影视文化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为晏xx、林x、舒x等艺人或艺术家提供了法律服务,为《真想吧!花花万物》《花花万物2》《民为天之丁宝桢》等多部综艺节目、电影、电视剧作品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
承接并成功办理各种合同纠纷类诉讼案件,如:
1.国内某企业与伊朗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2.高某某与咖啡之翼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3.某公司与某公司的播映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4.某公司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
5.郭某某与某公司等民间委托理财纠纷;
6.张某某与高某某的离婚纠纷;
7.晏某某与某公司的演艺经纪合同纠纷;
8.徐某某与况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
9.某公司与某公司的监理合同纠纷
10.某公司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1.崔某某与某广告设计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等。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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