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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秀

备案合伙人 北京总部
基础信息 .  INFORMATION
专业领域 .  EXPERTISE
  • 执业年限:4年+
  • 所在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1811051245
  • E-Mail:15712833893@163.com
  • 所在地:北京总部
  • 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金融资本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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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吴云秀律师,河北大学硕士,主要执业领域是民商事诉讼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吴云秀律师曾为多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客户涉及的行业众多,包括金融、银行、高新技术、制造业、房地产等。服务过的主要客户包括华电水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

代表案例

)公司、合伙类纠纷案件

• 共同承办张巨山诉X管理委员会行政纠纷案,代理被告X管理委员会,以法律依据不足、诉讼时效等为由,最终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X区人民政府、X管理委员会北京市X镇人民政府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代理被告X管理委员会从原告无合同撤销权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 XX电子信息技术学院行政处分纠纷案,代理X电子信息技术学院,以学院处分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学院开除学籍的行为系学院内部管理等角度出发,最终法院驳回任X的诉讼请求。

• X资产管理公司诉X贸易公司股东之一XX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代理被告XX,从诉讼时效、公司清算责任主体以及XX与贸易公司未及时进行清算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角度出发,为XX成功豁免了债务。

• 张某诉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从基础债权是否存在以及从债务人物权担保、第三人保证的债权实现顺序等角度出发,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应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权担保实现债权的目的。

(二)投资类纠纷案件

• 郝某诉北京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原告只有转账凭证,且转账凭证备注“消费”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本金,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 方某诉赵某、王某抵押合同纠纷案,在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代理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债务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婚姻、继承类纠纷案件

• 韩1、韩2、韩3诉谢X继承纠纷案,代理三原告,在遗嘱签署日期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从补强证据角度出发,最终法院认可遗嘱的真实性。

• 李某诉李某1、李某2、李某3、李某4等继承纠纷案,代理原告李某,在本案庭审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实现了原告的诉讼目的。

(四)房产类纠纷案件

• 共同承办刘某诉范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代理原告刘某,在二人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并签订《共有协议书》约定每人持有50%份额的情况下,从房屋居住使用情况以及折价款的支付能力等角度出发,最终实现了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部分折价款的目的。

• 徐某诉曹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被告主张原告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代理原告从证据以及合同约定等内容出发,最终认定双方系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剩余租金、预交电费。

• 共同承办徐某某诉张某、张某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张某,在徐某某诉请合同无效,主要张某返还房屋的情形下,以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不清为由,从以房抵债、政策溯及力及证据采信等角度出发,成功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徐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投资并购等非诉讼业务

Ÿ 为X国有大型企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Ÿ 为北京X国有企业收购四川XX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Ÿ 为北京X国有企业投资*玻璃盖板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Ÿ 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认购X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意法律见

Ÿ 为X国有企业挂牌转让国有产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注:除以X代替的名称外,其余均为公开案件,相关文书可通过公开途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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