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曾主办过大量的诉讼案件,有丰富的处置经验,撰写、审查过大量合同文件,熟练掌握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合同拟定、审核修改的技能与技巧;尤其擅长房地产及金融领域,在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用地的取得、征地拆迁、房地产交易、物业纠纷以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风控、公司设立重组、收购等公司业务方面成绩显著。
执业将近十年,曾为南宁某集团的上市拟定股改方案并办理股改等法律事务、为广西多家公司新三板上市及发行企业债私募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还参与处理了南宁某燃气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某煤电公司并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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