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会各界公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京师律师事务所,通过电子邮件向社会公众发送伪造的律师函,这些邮件谎称受某满公司委托,内容涉及催收逾期欠款,并在邮件中附带假冒的法院链接,意图诱骗当事人点击并实施诈骗行为。
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本所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社会公众造成了极大的误导和损害。作为一家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我们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绝不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类未经核实的律师函,更不会要求客户通过不安全的链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信息披露。
对于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请广大公众保持警惕,谨慎判断。如需了解有关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建议直接联系本所官方客服(4001-666-001),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们对此类诈骗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4年10月14日
一、基本情况
周国志律师于1998年6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5月正式执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已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本人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此工作期间,本人亲自办理或合作办理过各种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法律经验。同时,也担任过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多个公司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非诉讼法律经验。我们将以团队的整体力量及专业法律知识和技能竭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或您的企业保驾护航。
二、专业领域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
三、代表业绩:
1、北京力天大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天通红物流中心法律顾问、北京正通运输公司法律顾问、北京燕都天地文化发展中心法律顾问,等等。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魏某某、薛某某等五人涉嫌抢劫、盗窃罪案件中,第一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辩护人;
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席某某、李某、柯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第一被告人席某某的刑事辩护人;
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丁某某、吴某某、陈某某、李某某盗窃罪案件中,被告人吴某某的刑事辩护人;
5、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苏某某、中国经济时报社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中国经济时报社的诉讼代理人。
6、著名影视演员王某某与孙某某离婚纠纷案中,原告王某某的诉讼代理人;
7、著名小提琴手金某与崇某离婚纠纷案中,原告金某的诉讼代理人;
8、上诉人顾某某与被上诉人姚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顾某某的诉讼代理人;
9、原告付某某与被告胡某牟、苏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付某某的诉讼代理人;
10、原告张某某与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的诉讼代理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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