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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辰

律师 北京总部
基础信息 .  INFORMATION
专业领域 .  EXPERTISE
  • 执业年限:9
  • 所在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1410370289
  • E-Mail:fanchenlawyer@sina.com
  • 所在地:北京总部
  • 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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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范辰律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中央财经大学预防证券金融犯罪研究所副所长,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有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编辑)、高级图书发行员等资格。办案认真、细腻,有韧性,擅长办理疑难案件。崇尚正义,为人耿直;热爱生活,喜欢大自然,创建律师记者联盟等。

社会活动:参加“讨薪农民工公判事件中的权法失衡现象”、“高考减招与教育平等权”谈话节目,参加“养生天下诉国家商标委员会商标权纠纷论证会”、“周作人藏鲁迅信函手稿归属研讨会”等论证会、研讨会。

  • 多次接受新京报、法制晚报、中国妇女报、中国经营报、团中央未来网等媒体采访。
  • 著有《批评不自由,赞美无意义——评网易与中经报、新浪名誉纠纷》、《行政处罚时效的构建》等文章。
【刑事辩护】
  • 1、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某某活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爆炸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为某某活佛作无罪辩护,一审、二审判决某某活佛有罪。
  • 2、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香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1024刑初42号” 刑事判决书,认定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 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京大检公诉刑不诉[2014]133号”不起诉决定书,认定李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罪释放。
  • 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海刑初字第1838号”刑事判决书,对冯某某予以从轻判处。
【知识产权】
  • 1、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纠纷案两案,代理第三人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驳回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2、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纠纷案,代理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香港某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复议行政纠纷案,代理第三人某某公司。
【民事案件】
  • 1、段某莫诉菏泽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代理段某某,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作出(2015)菏开民初字第399号判决书,认定篡改医院病历,支持段某某的诉讼请求。
  • 2、温某某上诉李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代理温某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二中民终字第02193号”判决书,撤销(2014)房民初字第00518号判决,驳回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 3、徐某诉金某离婚纠纷一案,代理金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海民初字第17825号”判决书及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支持金某的诉讼请求。
  • 4、王某某诉某某公司、赵某某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案,代理王某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朝民初字第40863号”判决书,认定用人单位责任成立。
  • 5、刘某某诉乔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由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回财产。
  • 6、刘某某诉冯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由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执行回现金。
【行政案件】
  • 1、肖某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行为违法纠纷、行政赔偿纠纷两案,代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均判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胜诉。
  • 2、王某某诉某某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一案,代理某某县人民政府,以和解方式结案,王某某撤诉,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廊行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书。
  • 3、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行政处罚违法案件,代理某公司。
【非诉案件】
  • 任中国房地产报、北京德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广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神奇集团(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
  • 曾参与和主持多项版权项目:谷歌“全球出版商合作计划”图书搜索中国计划项目、“国家图书馆公共领域图书目录征集项目”、“国家数字图书馆中文图书公益性网络阅读征集项目”、“国家图书馆购买数字版权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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