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师助力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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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京师律所接受新华联控股委托担任重整专项法律顾问,助力集团顺利完成破产重整。
一、案情简介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发展二十余年,形成了新材料、文化旅游、矿业、投资金融等业务板块,是国内知名的民营大型综合集团企业。
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及宏观经济环境,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触发融资交叉违约,爆发债务危机。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为妥善化解整体债务危机,2023年4月1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作出(2023)京01破申1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新华联融资租赁、内蒙古和谊、内蒙古和鑫、新华联资源六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4年2月23日,北京一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199号之七,裁定对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二、律师团队工作
京师律所接受新华联控股委托,受聘担任重整专项法律顾问,由京师律所主任张凌霄、破产管理人法律事务部主任杨一锋、并购重组法律事务部主任朱泽俊牵头,组建了一支在司法重整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重整程序中,京师团队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工作,推进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投资人招募、重整方案及重整计划的制定等各项重整工作,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债务人利益。
最终重整计划运用信托、抵债、资产变现、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用于清偿各类债务。新华联控股将持有的七家上市公司和四家金融机构的全部股权用于偿还债务,通过回购及受让等方式取得东岳高分子、东岳氢能等股份,成功引进淄博长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建材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等企业参与投资,获得价值约55亿元的现金和股票等资源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在确保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律师团队发表了法律意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京师团队的协助下,新华联控股与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展开充分沟通交流,了解各方诉求、寻求利益平衡点,最终顺利完成了重整计划执行。
三、典型意义
新华联控股等六家企业司法重整成功,展现了危困企业如何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在多方共同推动下,一个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重获新生,为大型民营企业通过重整获得重生树立了标杆和成功范例。
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是将六家公司视为一个主体,六家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六家公司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债务人财产按照清偿顺序公平受偿。六家公司的资产、业务呈现多元化,在重组资产、引入投资人的过程中,对投资人关注较高的东岳集团等新材料板块股权资产,采用东岳集团先回购股份后同比例转让其三家核心子公司的股份,新华联控股以直接持有的三家核心子公司的股份,成功引进投资人淄博长基、金石新材料基金,最终实现偿债资源价值的大幅提升,这也是对于破产资产处置的一次有效尝试。
此次破产重整不仅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危机和发展包袱,设立新矿业平台也顺利实现内部治理机构的迭代更新,再次参与到产业升级的市场竞争中,充分体现了破产制度在“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的独特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