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律所(全国)商事仲裁专委会《商事仲裁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讲座顺利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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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京师律师在商事仲裁领域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京师律所(全国)商事仲裁专委会的品牌影响力。11月30日下午,京师律所特别邀请原哈尔滨仲裁委主任、京师上海律所律师、京师律所(全国)商仲委特别顾问吴爱民律师开展《商事仲裁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讲座。
▲原哈尔滨仲裁委主任、京师上海律所律师、京师律所(全国)商仲委特别顾问吴爱民
▲讲座现场
吴爱民律师从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仲裁的司法支持与监督四个角度展开讲座。他总结了拟定仲裁协议应注意的六方面问题,详细解读了“仲裁员应独立公正地仲裁案件、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觉披露可能有损独立公正审理的任何情况并回避、严格保守仲裁秘密、熟悉仲裁业务及提高仲裁水平”六项行为规范。
随后,吴爱民律师指出了当前律师代理仲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向与会人员逐一介绍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申请执行的条件、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等内容。
讲座结束,京师律所(全国)商事仲裁专委会主任办公会宣布成立“商事仲裁研修院”。据悉,研修院将下设20个部门,旨在将商事仲裁作为专门研究领域,为京师律所专业化建设赋能聚力。
▲合照
接下来,京师律所(全国)商事仲裁专委会将继续开展系列讲座,促进京师律师在商事仲裁领域的协同交流,提升商事仲裁业务处理的水平和能力,助力推动京师律所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